■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应同时满足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有关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的要求。
组合贷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70%,其中政策性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单笔贷款的限额及借款人单位的总额度。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为1比1。
组合贷款中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利率,分别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规定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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