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对象
个人助学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向大专院校的学生发放用于支付学费或生活费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实行“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助学贷款的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借款人基本条件的中国公民。
2. 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①借款人必须是大专院校在册学生;
②借款人身体健康;
③能够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④经建设银行进行个人资信评估,达到建设银行认可的资信等级;
⑤愿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它条件。
3.可贷款的最高金额
助学贷款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含2万元)。(经总行批准,我行规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具体贷款的额度需根据资信评估等级确定。其中: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财产价值的80%。
4.贷款期限
贷款最短期限为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经总行批准,我行规定贷款人最长还款期限可延长至毕业后四年内,但在职学生必须在毕业前还清贷款)。具体贷款的期限需根据资信评估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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